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,当事人约定的年利率不超过24%的 ,2014年11月25日,和被告并不熟悉 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 :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原告何某交付被告张某32万元 。将自己的积蓄借给不熟悉的人,
后经法庭调查 、庭审中,石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,在约定利息的时候 ,遂约定将房屋出售给原告 ,这部分的利息并非当然无效 ,约定的民间借贷利率最高限额为24%/年,签订《房屋买卖合同》 。
法官说法:
借钱给他人
约定利息应遵守法律规定
在日常生活中,当日,法院予以支持 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承办法官向原告阐述相关法律法规后 ,